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,主要指公民、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、财产权等民事权利。如:权利的取得、转让、交易、许可使用,合同的订立、履行,商务谈判等等。
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,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,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、减少纠纷,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。
在公司上市、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,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,也正是出于这种“防患于未然”的考虑。
二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。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,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,在充分了解利弊、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。
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,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、减少损失,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。尤其是防范纠纷,常常不被重视。而实际上,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。